红寺堡区殡葬服务收费和莲花山公益性公墓墓位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公墓价格

吴忠市红寺堡区殡葬服务收费和莲花山公益性公墓墓位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红政规发〔2025〕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和公墓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我区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等规定,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民政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收费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发〔2023〕12 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成本监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召开座谈会、社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经区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11 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同意,制定本方案公墓价格

一、适用范围

本辖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取得经营资格,开展殡葬服务和城市公益性公墓销售活动的殡葬服务机构,以及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销售和墓地维护管理收费行为公墓价格

二、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殡葬基本服务费公墓价格 。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我区殡葬基本服务主要为遗体接运(含抬运、消毒),正常死亡遗体接运(含车辆消毒)往返30 公里(含)以内300元/具·次,30 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 2 元,过路、过桥费由丧户承担;特殊遗体(腐烂、肢体不完整等情况)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因家属原因造成灵车空跑,收取50%遗体接运费用。自治区行政区域外的遗体接运费用鼓励殡葬服务机构通过市场竞争合理定价。若丧属自愿选择社会化殡葬基本服务,该费用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二)殡葬延伸服务费公墓价格 。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我区殡葬延伸服务主要为遗体整容,正常死亡遗体整容、洁身、整理不得高于 200 元/具,特殊遗体(腐烂、肢体不完整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若丧属自愿选择社会化殡葬延伸服务,该费用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三、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销售价格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运营的公墓墓位实行政府指导价,墓地管理费按照公墓墓位销售价格相应比例收取公墓价格

(一)莲花山公益性公墓墓位指导价格(含合理利润)公墓价格 。双穴(6 ㎡)价格:普通型墓穴 8510 元/座、生态型墓穴6230元/座。单穴(4 ㎡)价格:普通型墓穴6280 元/座、生态型墓穴4190元/座。以上墓位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得突破,下浮不限。墓位销售价格不包含提供的墓碑及碑文刻字等服务。(普通型墓穴注释:连体花岗岩土葬墓穴;生态型墓穴注释:不含石材土葬墓穴)。

(二)莲花山公益性公墓墓地管理费公墓价格 。墓地管理费每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原则上一次性收取,按合同约定的墓位销售价格的 12%收取,自墓位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收费管理公墓价格 。各殡葬服务机构和公墓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标准,按照税务部门规定依法纳税,收费时使用正式税务发票,禁止将基本服务与延伸服务捆绑收费,保障丧户自主选择权。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收费标准,殡葬服务机构应提供成本清单,确保协商过程透明。

(二)落实优惠政策公墓价格 。对城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给予殡葬基本服务费和墓位价格优惠,基本服务费折半收取,墓位价格在原售价基础上下浮 10%。

(三)做好收费公示公墓价格 。各殡葬服务机构及公墓经营单位要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减免政策、文件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对收费争议可向红寺堡区发改局或市场监管分局申请复核,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开展服务前要向丧属提供殡葬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清单,签订服务合同,出具合法结算票据,未经双方确认的服务项目不得收费。

(四)强化监督检查公墓价格 。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据职能职责,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监管,严肃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收费、强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五、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 年8月8日公墓价格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本站内容来自用户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删除。联系邮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链接:http://www.fsylngls.com/post/405.html